关于“双软评估”业务缴费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业务申请企业名称一致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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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企业:
为了能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,及时给相关企业开具发票,省软件行业协会决定,从8月1日起,申请办理“双软评估”各项业务的企业,凡通过银行账号汇款方式缴费的企业,要求汇款人名称必须与“双软评估”各项业务的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,不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以及企业间的代付款(以个人账户汇款的,退款只能退到业务申请企业的账户)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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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7.31